第264章 布鲁克林有棵树(2/3)
人生最大的悲剧之一,就是有足够的智慧去看到天才与凡人的差距,却没有足够的天赋去弥补它。
所以信者羡慕黑犬。
黑犬单纯得看不见天赋的差距。如果问他落后十万怎么办,他只会回答:那就再写十万字。
信者坐在电脑前,经历着独属于他的至暗时刻,脑子里盘旋的不是灵感,是糟糕的回忆碎片——
高中时告白被拒的那个雨天,酒后说错话失去的朋友————它们像寒鸦绕树,聒噪不休。
无意识中,手指在键盘上敲下一行字:「我父亲是个货车司机,在家时间很少。」
盯着这行字很久,他才回过神来,奇怪于自己为什么要写这个。
他的父亲确实是个货车司机,但他也不至于耿耿于怀到这种程度,连写脚本时都要拿来做开场白。
刚才仿佛有某种东西附在身上,催着他写下这些。难道这就是酒神的迷狂?
既然写了,就让它生长吧。他继续敲字:「我父亲是个货车司机,在家时间很少。
「小时候他每次出车回来,会从驾驶座底下摸出些东西一有时是一包外地糖果,有时是印着风景的钥匙扣。有一次他带回来一只铁丝编的螳螂,绿漆斑驳,一只前臂断了。他说是在服务区跟一个老头买的,五块钱。那只螳螂在我书桌上站了七年,直到搬家时弄丢。
「现在我想,编螳螂的老头是谁?他为什么在服务区卖手工?他的人生是什么样的?我父亲开车经过那么多服务区,为什么偏偏那次停下来买了这只螳螂?
「这些问题没有答案,就像那辆货车的尾灯消失在省道尽头时扬起的尘土,迟早会落定,但飘散的那一刻,构成了我对远方」的全部想象。」
写完这些,信者伸直手臂,在空中活动了一下手腕。
这段文字和文暧脚本,不能说毫无关系,也只能说八竿子打不着。但他就是突然很想写。
写完之后,通体舒畅,像有什么东西从身体里排了出去。
「写得不错。」
身后突然响起的声音让信者浑身一颤。回过头,王子虚不知什么时候站在那儿,抱着茶杯,目光落在屏幕上。
「挺有真实感的。」王子虚说。
信者心脏还在狂跳,心虚道:「瞎写的————跟脚本没关系。」
「脚本的最高境界,就是拳拳到肉的真实感。」王子虚指了指屏幕,「接着写吧,看看能长出什么来。」
王子虚走后,信者还沉浸在那种微妙的舒畅感里。黑犬又一脸苦相地跑过来了。
「信者哥,这外国书我看不懂啊!」
信者按住他道:「你先等会儿,哪里看不懂?」
黑犬将书拍在桌上道:「你看,书里写她每顿只能吃黑面包和舌根肉,我看了觉得,哦,面包加牛杂,小日子挺舒服啊」。
「然后我发现,她想表达的是她日子过得很苦。我当时只觉得,啊?苦、
苦吗?」吃牛舌根就算日子苦,那我算什么?我天天吃牛肚、鸭肠不得乐疯了,苦什么呢?」
信者了然,道:「哦,美国人跟我们不一样,昂撒白人没文化,不会吃牛杂,他们只有少数族裔才吃牛下水,对于他们来说,吃牛杂很失身份,很屈辱。
三观不一样,肯定会有理解障碍。」
黑犬连连点头:「对对,三观太不一样了。」
信者道:「书里开头不是有小青年嘲笑女主吗?在美国贫民区,被teenager
缠上了什么都有可能发生,非常危险,美国人一看就懂,但我们中国人理解起来就有障碍。」
黑犬困惑道:「这种情况后面还多吗?实在看不懂怎么办呢?」
「不去管它。」信者大手一挥,「你得学会容忍你不理解的部分。这书里总有你能理解的地方。比如女主角的性格,你会喜欢吧?放在哪个国家她这个性格都讨喜,这叫求同存异。」
黑犬似懂非懂地点头:「没错,这个女主觉得,只要她看遍了世上所有的书,就能改变自己的人生,所以她每周六到图书馆,按字母顺序看书,她觉得这样就能看完世上所有的书。这一点我很喜欢。」
说完,他顿了顿,问道:「按字母顺序读,是读不完世上所有书的,对吧?」
「那当然。」
「所以这只是她的一个美好的念想。」
「对。」
黑犬又问:「就算读了很多很多书,一定能改变自己的人生吗?」
信者想了想,很诚实地回答:「我不知道。」
他读了很多书,似乎他仍然没有过好这一生。他身边有许多不读书的人,有些人过得好,有些人过得糟糕。
如果不读书,去做别的事,比如学钢琴、学画画、学汽修、学美发————他的命运也可能发生改变。他不知道自己当前的人生和读书有无关系,所以他不能回答这个问题。
刘项原来不读书。
「我不知道,我读的书不够多,」信者说,「可能只有小王子有资格回答你这个问题。」
黑犬点了点头,就此告辞接着去读书,信者突然叫住他:「我也有个事要问你。」
「嗯?」
「你以前一天写两万字,怎么做到的?」
黑犬愣了一下,仿佛这是个很奇怪的问题:「就————写啊?」
「如果卡文呢?如果一个小时只能憋出一千字怎么办?」
所以信者羡慕黑犬。
黑犬单纯得看不见天赋的差距。如果问他落后十万怎么办,他只会回答:那就再写十万字。
信者坐在电脑前,经历着独属于他的至暗时刻,脑子里盘旋的不是灵感,是糟糕的回忆碎片——
高中时告白被拒的那个雨天,酒后说错话失去的朋友————它们像寒鸦绕树,聒噪不休。
无意识中,手指在键盘上敲下一行字:「我父亲是个货车司机,在家时间很少。」
盯着这行字很久,他才回过神来,奇怪于自己为什么要写这个。
他的父亲确实是个货车司机,但他也不至于耿耿于怀到这种程度,连写脚本时都要拿来做开场白。
刚才仿佛有某种东西附在身上,催着他写下这些。难道这就是酒神的迷狂?
既然写了,就让它生长吧。他继续敲字:「我父亲是个货车司机,在家时间很少。
「小时候他每次出车回来,会从驾驶座底下摸出些东西一有时是一包外地糖果,有时是印着风景的钥匙扣。有一次他带回来一只铁丝编的螳螂,绿漆斑驳,一只前臂断了。他说是在服务区跟一个老头买的,五块钱。那只螳螂在我书桌上站了七年,直到搬家时弄丢。
「现在我想,编螳螂的老头是谁?他为什么在服务区卖手工?他的人生是什么样的?我父亲开车经过那么多服务区,为什么偏偏那次停下来买了这只螳螂?
「这些问题没有答案,就像那辆货车的尾灯消失在省道尽头时扬起的尘土,迟早会落定,但飘散的那一刻,构成了我对远方」的全部想象。」
写完这些,信者伸直手臂,在空中活动了一下手腕。
这段文字和文暧脚本,不能说毫无关系,也只能说八竿子打不着。但他就是突然很想写。
写完之后,通体舒畅,像有什么东西从身体里排了出去。
「写得不错。」
身后突然响起的声音让信者浑身一颤。回过头,王子虚不知什么时候站在那儿,抱着茶杯,目光落在屏幕上。
「挺有真实感的。」王子虚说。
信者心脏还在狂跳,心虚道:「瞎写的————跟脚本没关系。」
「脚本的最高境界,就是拳拳到肉的真实感。」王子虚指了指屏幕,「接着写吧,看看能长出什么来。」
王子虚走后,信者还沉浸在那种微妙的舒畅感里。黑犬又一脸苦相地跑过来了。
「信者哥,这外国书我看不懂啊!」
信者按住他道:「你先等会儿,哪里看不懂?」
黑犬将书拍在桌上道:「你看,书里写她每顿只能吃黑面包和舌根肉,我看了觉得,哦,面包加牛杂,小日子挺舒服啊」。
「然后我发现,她想表达的是她日子过得很苦。我当时只觉得,啊?苦、
苦吗?」吃牛舌根就算日子苦,那我算什么?我天天吃牛肚、鸭肠不得乐疯了,苦什么呢?」
信者了然,道:「哦,美国人跟我们不一样,昂撒白人没文化,不会吃牛杂,他们只有少数族裔才吃牛下水,对于他们来说,吃牛杂很失身份,很屈辱。
三观不一样,肯定会有理解障碍。」
黑犬连连点头:「对对,三观太不一样了。」
信者道:「书里开头不是有小青年嘲笑女主吗?在美国贫民区,被teenager
缠上了什么都有可能发生,非常危险,美国人一看就懂,但我们中国人理解起来就有障碍。」
黑犬困惑道:「这种情况后面还多吗?实在看不懂怎么办呢?」
「不去管它。」信者大手一挥,「你得学会容忍你不理解的部分。这书里总有你能理解的地方。比如女主角的性格,你会喜欢吧?放在哪个国家她这个性格都讨喜,这叫求同存异。」
黑犬似懂非懂地点头:「没错,这个女主觉得,只要她看遍了世上所有的书,就能改变自己的人生,所以她每周六到图书馆,按字母顺序看书,她觉得这样就能看完世上所有的书。这一点我很喜欢。」
说完,他顿了顿,问道:「按字母顺序读,是读不完世上所有书的,对吧?」
「那当然。」
「所以这只是她的一个美好的念想。」
「对。」
黑犬又问:「就算读了很多很多书,一定能改变自己的人生吗?」
信者想了想,很诚实地回答:「我不知道。」
他读了很多书,似乎他仍然没有过好这一生。他身边有许多不读书的人,有些人过得好,有些人过得糟糕。
如果不读书,去做别的事,比如学钢琴、学画画、学汽修、学美发————他的命运也可能发生改变。他不知道自己当前的人生和读书有无关系,所以他不能回答这个问题。
刘项原来不读书。
「我不知道,我读的书不够多,」信者说,「可能只有小王子有资格回答你这个问题。」
黑犬点了点头,就此告辞接着去读书,信者突然叫住他:「我也有个事要问你。」
「嗯?」
「你以前一天写两万字,怎么做到的?」
黑犬愣了一下,仿佛这是个很奇怪的问题:「就————写啊?」
「如果卡文呢?如果一个小时只能憋出一千字怎么办?」